各镇,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驻新省、徐州市属单位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打造“实力新沂、魅力新沂、活力新沂、和谐新沂、文明新沂”和早日建成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7感动新沂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数量 : 凡在我市范围内能够感动新沂的人物和事件可参加评选均,全市共评选10名“2007感动新沂十大人物”。 二、评选标准: 感动是人类最深沉的情感,无论是国家、城市、单位、家庭,都需要对正义、善良的感动,净化心灵,达到和谐。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加快发展、快速崛起的征程上,在97万勤劳、善良的新沂人中间,用心搜索2007年新沂人的心灵记录,肯定有许多感人的事件和人物,经过评选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接受心灵的洗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很好的形式。今天,无论他们的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是在过去的岁月里,他们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公众,感动了新沂。他们或者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新沂的进步和发展,诠释着一个人对这个城市、对这个社会,应该担当的责任,他们或者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该有着的情感,带给人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们都可以成为《感动新沂》十大人物的候选人。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新沂。 2、人物评选突出“感动”,强调候选人应该在过去的岁月当中有标志性的事件和突出的作为。 3、他(她)的行为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4、他们的言行推动了社会某个领域的进步,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新的契机。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评选活动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社会推荐、群众投票、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在面向全市进行广泛推选的基础上,由活动组委会从社会推荐的人选中,确定30名候选人。市电视台从五月中旬开始,开辟2007感动新沂十大人物评选专题栏目,每周宣传1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新沂新闻上刊登候选人主要事迹和选票,市民投票评选,活动组委会综合投票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最终评选出2007感动新沂十大人物。 1、发动推荐。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局联合下发活动通知和召开协调会,并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文明办,通过新沂电视台、新沂广播电台、新沂新闻发布活动消息,启动评选活动,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推荐。 推荐方式包括:①市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公益机构推荐;②企事业单位推荐;③新闻媒体推荐;④个人推荐或自荐。 推荐材料包括:①推荐表格。如实填写,一式三份,推荐表格由市文明办下发;②1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摘要;③推荐对象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或工作证复印件);④推荐对象有关事迹的书面证明、证书、奖状等原件的复印件;⑤推荐对象个人2寸免冠照3张。 推荐表及有关材料通过信函寄达或直接送交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8929778 邮编:221400),信封上应注明“2007感动新沂十大人物“评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07年 月 日(以邮戳为准)。 2、评议遴选。市文明办协调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推选情况,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初步确定30名候选人;由市广播电视局安排人员采访候选人并制作候选人先进事迹电视短片,并从5月 起每周展播一辑候选人先进事迹,市新闻中心每周刊出一期候选人先进事迹。 3、投票评选。在新沂广播电视台、《新沂新闻》上公布候选人名单,刊登候选人主要事迹和选票(可复印),选票可通过信函寄达或直接送交市文明办。投票截止时间为2007年 月 日 (以邮戳为准)。 4、公布表彰。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统计候选人得票数,在此基础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10名当选者;主办单位下发表彰决定,并于2008年春节前后举行颁奖典礼予以揭晓并表彰。 5、集中宣传。2007感动新沂十大人物揭晓后,由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中心并对当选者开展集中展播报道。 四、评选活动要求 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进行推荐和评选,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影响力、感召力的人物典型评选出来。 2、在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增强评选工作的权威性。要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及相关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活动情况,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中共新沂市委宣传部
新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新沂市广播电视局
新沂市新闻中心 二00七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