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新沂经济开发区、无锡-新沂工业园,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省、徐州市属驻新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隆重纪念新沂改革开放30周年,积极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不畏艰难、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奋勇争先,确保实现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五年任务四年完成,进军苏北领先行列”的奋斗目标,早日把新沂建成“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评选活动,在30年来影响和推动新沂改革发展的众多事件和人物中,推介、评选出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和30位人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主办单位:中共新沂市委、新沂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新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史志办、市档案局、市广电局、市新闻中心;成立评选委员会,由承办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联合组成;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二、评选范围 改革开放30年以来,发生在新沂或与新沂有联系的具有影响力的重大事件;对新沂改革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工作、学习、生活在新沂或在外地工作的新沂籍人士中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含群体性人物)。 三、评选步骤 “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评选工作分推荐、初选、公告、审定、宣传五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9月)。各镇各单位根据上述评选范围和要求,分别推荐新沂改革开放发展30年来具有影响力的事件和人物。 2、初选阶段(10月上中旬)。评选活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初选,确定50件候选大事和50名候选人物。 3、公告阶段(10月下旬)。在《新沂新闻》、新沂电视台、新沂电台、新沂政府网站、新沂文明网上公告初选的50件大事的主要内容和50名人物的主要事迹,供社会各界对初选事件和人物进行投票推荐。 4、审定阶段(11月上旬)。评委会根据候选事件的影响力和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参考群众投票结果。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把关,确定40件大事和40名候选人物,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 5、宣传阶段(12月——2009年1月)。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等方式,全面宣传评选出的“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的主要内容和事迹,在全市城乡组织“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大型图片巡展活动,并编辑出版《新沂骄傲》一书。宣传活动结束后,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暨春节文艺晚会上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 四、评选要求 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群众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评选出具有影响力的事件和人物。 2、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推荐表》,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可靠。请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将《推荐表》并附电子文档于9月30日前报评选活动办公室,个人推荐“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可在新沂文明网、新沂宣传网下载表格填写,交由属地党委扎口上报。联系电话:88929778。 3、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及时报道评选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按要求开辟栏目,深入宣传评选出的30件大事的主要内容和30位人物的典型经验及事迹。 附: “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评选活动候选名单推荐表 中 共 新 沂 市 委 新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二00八年九月四日
“新沂骄傲——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评选活动候选名单推荐表
推荐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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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选项(请在以下选项中用“√”符号指定您推荐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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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改革开放30年30事 |
□新沂改革开放30年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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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对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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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推
荐
对
象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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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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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复印有效)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
2、表格填好后,30事附情况说明,30人附2000—3000字事迹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9月30日前传真并发邮件或直接报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传真:88922117;电子信箱:xywmb01@163.com;咨询电话:8892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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