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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行六个专业组和路段长负责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力量薄弱、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六个创建文明专业组,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创建任务。并继续对城区十八条主次干道二十九条路段的综合管理实行路段长负责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建文明城市专业组分工
1.群众性创建活动组
2.城市建设与管理组
3.社会治安秩序组
4.市场建设与管理组
5.科教文卫组
6.创建组织组
二、路段责任分工
1.利民路
北起市府路,南至建业路,由市教育局局长高行令负责。
2.市府西路:
东起钟吾路,西至新华路,由市卫生局局长徐伟负责。
3.市府东路:
东起老沭河桥,西至钟吾路,由市供电局局长朱广文负责。
4.南京南路
南起市府路,北至百货大楼,由市公安局局长刘丽涛负责。
5.南京北路:
南起百货大楼,北至徐海路,由市粮食局局长赵兴坤负责。
6.钟吾北路:
南起马雕塑,北至火车站,由烟草局局长杨增科负责。
7.钟吾南路:
南起新戴河大桥,北至马雕塑,由市信用联社主任 负责。
8.大桥路:
东起沭河大桥,西至新戴河西桥,由市农林局局长孙远忠负责。
9.新安路中、西段:
东起钟吾路,西至臧圩小河,由市农药厂厂长梁华中负责。
10.新安东路:
西起钟吾路,东至小广场,由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玉成负责。
11.新华路:
北起徐海路,南至大桥路,由市交警大队大队长陆佰安负责。
12.建业西路:
东起钟吾路,西至新华路,由市环保局局长陆永新负责。
13.建业东路:
西起钟吾路,东至临沭路,由市农机局局长李培信负责。
14.花厅路:
西起钟吾路,东至沭河大堤,由市质监局局长熊国强负责。
15.临沭北段:
北起陇海铁路东地下道,南至小广场,由市工商局局长徐新负责
16.临沭路中段
北起小广场,南至市府东路,由市工商局局长徐新负责。
17.临沭南路:
老沭河桥头向南至建业东路,由市民政局局长庞福斗负责。
18.公园路中、南段:
北起公园桥,南至大桥路,由市工商银行行长 负责。
19.公园路中段:
北起新安路,南至公园桥,由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负责
20.公园路北段:
北起徐海路,南至新安路,由汽车站站长戴海青负责。
21.化工路:
南起新安路,北至徐海路,由市恒盛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东升负责。
22.轻工路:
北起新安路,南至城中引河,由市新大纸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牛庆民负责。
23.青年西路:
东起钟吾路,西至公园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德华负责。
24.青年西路西段:
东起公园路,西至新华路,由市总工会主席 陆宝东负责。
25.富民路:
西起钟吾路,东至临沭路,由新安镇党委书记田志耕负责。
26.康乐路:
东起钟吾路,西至公园路,由人民医院院长曹同斌负责。
27.徐海西路:
东起西立桥,西至臧圩河桥,由电化厂厂长陆振林负责。
28.徐海中路:
西起西立交桥,东至钟吾路,由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娄可亮负责。
29.徐海东路:
西起钟吾路,东至东立交桥,由市交通局局长马林负责。
三责任单位职责
(一)路容路貌(责任单位:环卫处)
(1)路面无烟头、纸屑、瓜皮果壳、痰迹。
(2)垃圾箱(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箱体整洁。
(3)有环境卫生专职人员队伍,统一标志上岗,上岗率100%。
(二)垃圾管理(责任单位:环卫处)
(1)垃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2)垃圾、粪便运输车辆车容、车况良好,实行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环境。
(3)垃圾有专人管理 ,垃圾箱(站)管理有序,无暴露垃圾。
(三)公厕管(责任单位:环卫处)
(1)公厕设施齐全,公厕水冲式。
(2)公厕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3)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无蝇蛆,无乱刻乱画现象。
(四)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处)
(1)绿岛内花木繁茂,有专人管理。
(2)道路两侧人行道树形整齐,无缺株现象。
(3)道路两侧绿地有专人看护,保持绿地清洁。
(五)路灯、霓虹灯、广告灯箱有专人管理 。(责任单位 :路灯所、城建监察大队)
(1)路灯、公益(商业)广告安排 合理, 两旁店堂霓虹灯设施齐全,无破损。
(2)路灯,公益广告灯箱、路边商店霓虹灯亮灯率98%以上,重要地带亮灯率100%。
(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市区交通安全标志齐全,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 、过街横道等交通标志线清晰。
(2)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交通管理规定行驶,无逆向行车现象。
(3)道路两侧有明显停车区域,停车标志清晰,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指定地点停放。
(4)行人过马路走人行道,无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现象。
(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卫生局)
(1)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厂、饭店、小吃摊点)各项卫生消毒制度健全。
(2)服务人员服装整洁,身体健康,持有卫生部门体检证明,经营工具清洁卫生。
(3)经常组织沿路(街)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4)经常对沿路(街)单位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每年不少于12次。
(八)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
(1)街道两旁无乱搭乱建、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
(2)街道两旁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单位店容、店貌整洁,无乱涂乱画和噪声污染现象。
(3)主要街道(南京路、市府路、钟吾路、新华路、大桥路)两旁无露天经营摊点,所有摊点全部入室经营。
(4)街道两旁各类广告(灯箱广告、墙体广告、公益广告)管理有序,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广告出现。
(九)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单位:文管站)
(1)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不健康书报刊及音像制品。
(2)网吧管理规范有序,无青少年学生进入。
(3)全年“扫黄打非”专项活动不少于6次。
(十)市场管理
(1)市场无假冒伪劣商品,无欺行霸市、缺斤少两,强买强卖现象。(责任单位:工商局)
(2)街道两旁商业经营单位无占道经营,无随意摆摊点现象。(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
(十一)治安秩序(责任单位:公安局)
(1)街道治安秩序良好,无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2)无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行为,无封建迷信摊点。
(十二)城区巷道管理(责任单位:新安镇)
(1)负责城区巷道路面硬化及管理,巷道内无随意堆放垃圾、杂物、乱搭 乱建,无积水。
(2)沿巷道居住的居民户要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居委会要制定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卫生状况。
(十三)优质服务(责任单位:沿街商业单位)
(1)门前实行“三包”责任制。
(2)店容店貌美观整洁,无违章搭建。
(3)门前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停放区域,停车标志线清晰,车辆停放有序。
(4)开展优质服务,言行文明,有文明服务用语和忌语,礼貌待客,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5)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服从路段长领导。
三、按照“群专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负责各路段综合管理的各单位,路段长亲自牵头,组成班子,制定规划、计划,及时、高质量地完成以下各项路段管理工作任务。
1.确保所分管的路段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违章搭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各种车辆无乱停乱靠现象。道路两边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2.监督环卫部门全天候保洁清运工作完成情况,配合环卫部门搞好日常保洁和突击清扫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沿街各单位和个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搞好市容美化工作,督促路段内各单位对临街房屋、墙面进行整修、粉饰美化。各种招牌要求整洁、规范。
5.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路段基础设施的整修管护,要求各单位门前人行道 板平整、路牙整齐,垃圾桶外观整洁、定点摆放,绿岛内花木无毁坏,各种窨井、雨水井盖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解决。
6.搞好路段绿化工作,沿街单位花坛内的花草要修剪整齐。节庆期间各单位大门两旁要摆放盆花,并定期更新。
四、路段长负责制的实施及检查考核办法
路段长负责制是市政府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城市三个文明建设这一大局,认真贯彻执行。
1.城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不管级别高低,隶属关系如何,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上都要严格服从路段长管理,对路段长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认真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拖延,否则,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那些刁难、阻挠路段长正常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采取严厉措施,严肃处理,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交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市委、市政府责成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路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行动迅速,成绩显著的路段长,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路段,在电视上曝光批评。
3.创建办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办法,对各路段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4.路段长负责制今后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长期性制度坚持下去,与其它内容并列考核。
二00五年五月
主题词:创建 文明城市 负责制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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