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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目标任务

 

1、标准: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广大市民不断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普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编有市民教育读本。
工作要求:
● 制定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

机关、学校、企业、街道、社(小)区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知晓率达80%以上。
● 编有市民教育读本。
● 印制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手册。
● 组织开展《纲要》宣传日活动。
● 资料:实施方案、《市民教育读本》、宣传手册、图片、文字、音象资料等。
2、标准:制订城市文明市民公约,对市民普遍进行礼貌、礼仪、礼节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
工作要求:
● 贯彻实施新沂市《市民守则》。
● 城区设置大型公民道德建设宣传牌2处以上,单位内不少于2块小型宣传牌。
● 印制市民守则、宣传手册等宣传教育资料。
● 举行"向陋习告别、做文明市民"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 窗口行业、单位举办优质服务、礼仪礼节培训班。
● 资料:《守则》宣传计划、方案、总结、图片、手册、培训班等资料。
3、标准:小区、社区居委会建有确能发挥作用的市民文明学校,市民受教育率达80%。
工作要求:
● 80%以上的街道或社区建立市民学校(可以利用社区内单位资源)。
● 对市民进行教育做到有专职或兼职教师。
● 市民学校有教育计划,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照顾各层次人员。
● 每一次上课做到有记录。
● 对市民的培训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 资料: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师名单、学员花名册\制度等。
4、标准:市民言行文明、城市秩序井然、社会风气良好。
工作要求:

杜绝窗口地区和街道等公共场所测字算命、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 杜绝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
● 资料: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宣传材料、整治方案、计划。
5、标准:各行各业制订推广文明服务用语,禁止粗话、脏话。
工作要求:
● 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制订推行文明服务用语。
● 制订推行文明服务用语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 资料:文明用语、制度措施、开展活动的记录。
6、标准:大力推广普通话,机关、学校、商店(场)等部门和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普通话普及率达95%。
工作要求:
● 制定下发使用推广普通话的相关文件和考核办法。
● 机关、学校、商店(场)每年进行普通话培训不少于2次。
● 资料:推广普通话活动的正式文件、培训计划、考核办法、考试试卷等。
7、标准:大力破除封建迷信,街头算命、测字等迷信活动得到有效制止。
工作要求:
●制定破除封建迷信、街头测字等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效措施。
●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治。
●资料:管理措施,活动记录。
8、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规范,各类广告文字及画面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工作要求:
● 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集中整治户外广告的行动方案。
● 会同规划、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 制定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措施。
● 资料:行动方案、整治情况、长效管理措施。
9、标准:各行业服务人员佩证上岗率达100%,服务证做到有照片、有工号。
工作要求:
● 制作统一规范的工作证,有照片、有工号、有职务、有岗位。
● 建立佩证上岗制度。
10、标准:认真执行《江苏省文明小区创建管理办法》,城市文明社(小)区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措施,建有一批在当地和全省有影响的文明社(小)区。"四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
工作要求:
● 开展"四进社区"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 每年开展一次文明小区评选达标活动。
● 建立社(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活动开展正常。

资料:执行《江苏省社区(小区)管理办法》,"四进"社区活动通知、方案、总结等。
11、标准:城市居民小区80%以上的家庭、楼院参加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的评比活动。
工作要求:
● 制定评比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实施办法。
● 评比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每年1次。
● 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悬挂荣誉牌。
● 资料:实施办法、评比记录、表彰文件等。
12、标准:认真执行《江苏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列入文明城市创建整体规划;城市郊区拥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文明村、镇(乡)。
工作要求:
● 制定下发文明村镇创建规划或实施意见,申报评选科学规范。
● 每年不少于1次文明村镇创建情况分析会议。
● 每两年进行一次文明村镇评选表彰活动。

资料:执行《江苏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创建规划或实施意见、活动方案、活动图片、会议记录、表彰文件。
13、标准:文明村镇创建扎实,90%的村、镇参加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工作要求:
● 村镇领导重视支持创建工作,制定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划措施等。
● 资料:执行《江苏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
14、标准:农村普遍开展文明户、新风户等创建工作,农户参评率达90%。
工作要求:
● 制定评比文明户、新风户、文明家庭或五好家庭实施办法。
●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 每年开展1次文明户(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
● 文明户、新风户、文明家庭或五好家庭悬挂荣誉牌。
● 资料:实施办法、评比活动记录、表彰文件等。
15、标准:认真执行《江苏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活动经常。
工作要求:

建立和制定创建文明单位的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措施,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 扎实开展文明职工、文明科室评选活动。
● 创建经费到位,并逐年递增。
● 申报评选程序科学、规范。  
● 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文明单位交流和培训活动。

资料:自查通知、报告、创建工作总结、交流会议记录等台帐资料。按《江苏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16、标准:认真执行《江苏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工作要求:
● 建立并落实创建文明行业的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措施等。
● 制定开展文明职工、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办法、措施。
●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开展创建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参创数量逐年递增。
● 申报程序规范科学。
● 创建文明行业的经费落实并逐年递增。  

资料:管理办法、机构、规划、计划、措施(文件)、工作总结、自查情况、创建会议记录等台帐资料。执行《江苏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
17、标准:开展文明职工评选的企事业单位占建工会企事业单位总数的80%以上。
工作要求:
● 建立文明职工评选的组织机构。
● 制定评选文明职工实施办法。
● 建立奖励机制。
●设立文明职工荣誉栏。
● 资料:组织机构、实施办法、评比记录、奖惩记录、企事业单位情况。
18、标准:拥有一批国家和省级文明窗口示范点;文明行业创建富有成效。
工作要求:
● 建立制定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示范点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措施。
● 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的经费落实并逐年递增。

资料:管理办法、机构、规划、计划、措施(文件)、工作总结、自查情况、创建会议记录、台帐资料。
19、标准:坚持开展有年度特点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有较大影响的全市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工作要求:
● 下发"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知、实施意见。
● 制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具体措施。
● 每一次活动都有年度特点。
● 资料:通知、意见、安排、活动记录。
20、标准:各类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其中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不少于3个。
工作要求:
● 积极培育、选树宣传先进典型。
● 制定宣传培养先进典型计划、办法、措施。
● 划拨一定宣传先进典型的活动经费。  
● 资料:机构(文件)、计划、办法、制度、措施、经费使用底本清单。
21、标准:深入开展以"三优三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普及率达100%。
工作要求:
● 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有组织机构。
●制定 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意见、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创建活动扎实有效,软硬件达标。

资料:机构(文件)、计划、记录、奖惩办法、工作总结、创建档案台帐资料。
22、标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健全市民来访接待制度,公布政务监督电话。
工作要求:
● 制定市民信访接待工作流程。
● 政务监督电话公布公开,并有专人负责。
● 政务监督电子信箱公布公开,并有专人负责。

资料:制度、流程图(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投诉记录、处理结果、反馈表等。
23、标准: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困难和要求,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不拖拉、不扯皮、不贻误,及时处理。
工作要求:
● 制定处理基层反映情况工作制度。
● 制定处理来电来信、接待群众工作流程。
● 资料:制度、流程图(表)、接待群众工作情况记录、反馈情况记录。
24、标准: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思想明确,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办事高效、文明服务、行风端正。
● 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制定依法行政、办事高效、文明服务措施。
● 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
●资料:文明机关创建档案、措施、活动记录。
25、标准:党政组织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
工作要求:
●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建立组织机构。
●落实党委(支部)集体议事制度。
●实行党务政务公开。
●制定廉政考核办法、措施。
●资料:制度、机构、党委(支部)记录、措施。
26、标准:城市道路人均占有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设施无缺损,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积水,无明显坑洼。各类窨井盖设施完好。
工作要求:
●成立专门维修队伍,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城区主干道路面无破损,路面无积水,无坑洞。
●窨井盖安放平稳无破损,无缺失,无跳盖,有防盗措施。
●资料:年度城市道路基本情况(公里数、面积、人均数)。年度道路设施(总数、分类)统计表、报表、年度道路投资、维护明细台帐。
27、标准:主要街道两侧、居民小区及楼道内无违章搭建和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工作要求:
●建立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和网络。
●按市政府统一部署,按时做好拆违、拆破、拆旧工作。
●清除城市"牛皮癣"。
●资料:年度综合整治领导机构名单,整治措施文件或档案,总结、简报等。
28、标准:城区亮化工作落实,重点道路、店面、单位安装灯光亮化设施,按时开灯。
工作要求:
●城区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7%以上。
●及时修复破损亮化设施
●主要街道、店面、单位100%安装灯光亮化设施。
●定期组织城区主次干道亮化情况检查,按要求两周上报一次情况通报。
●资料:城区亮化分布图、亮化设施相关数据、管理制度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
29、标准:按规定要求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新建建筑有按标准配置的停车泊位。
工作要求:
●制定停车场库规划。
●定期检查停车场使用和新建建筑停车泊位配置情况。
●对违反规划要求,改变用途的,予以纠正。
●资料:相关规划资料、停车区分布情况、新建建筑停车位配置情况、整治情况、年度总结等。
30、标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工作要求:
●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
●按程序上报审批。
●铜山县、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编制完成县、区规划。
●资料:提供相关规划档案资料,审批部门批复文件。
31、标准: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实行"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发证率达100%。
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实行"一书两证"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发证率达100%。
●资料:各项资料统计表、报表齐全规范、整理入档。
32、标准: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完成给排水、燃气、公交、环卫、消防、抗震等专业规划。
工作要求:
●由市政、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地震等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完成相关规划,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各项资料整理成册,立案建档。
33、标准: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工作要求:
●加强自来水管网建设,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定期监测饮用水水质,确保引用水质100%达标。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率70%以上。
●制定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维护应急预案。
●相关报表、统计等资料台帐整理归档。
34、标准:城市居民燃气气化率不低于96%,使用安全。
工作要求:
●加强供气设施建设,居民燃气使用率达96%以上。
●加强燃气灶具生产、销售管理,杜绝不合格灶具上市销售。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居民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资料:城市燃气生产、销售状况,居民使用燃气数量等统计数据。
35、标准:城市公用报栏、宣传栏、广告栏设置科学、合理,满足需要,每个街道或小区都设有公用报栏(宣传栏);城市广场设有不少于1个公共报栏(宣传栏)。
工作要求:
●城市主次干道均设有公用宣传栏(报栏、广告栏),城市广场设有不少于1个公共宣传栏。
●加强公用宣传栏(报栏、广告栏)管理;
●宣传栏设置合理、适用、美观大方。
●资料:布局、数量、内容等相关统计资料。
36、标准:城市内客运车辆车容整洁、设施完好、服务规范。
工作要求:
●广泛实施"文明交通工程"。
●对驾乘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车容整洁、广告设置规范。
●行车文明、遵守交通法规。
●语言文明、用语规范。
●仪表文明、着装整洁。
●资料:培训记录,参训人员花名册;各项活动的通知、内容、考核结果等相关台帐。
37、标准:城市出租汽车违章率不超过5%,投诉处理率达100%。
工作要求:
●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进行文明行车和安全守纪教育。
●投诉违章率控制2%以下,投诉处理率100%。
●资料:教育培训记录、人员花名册;投诉登记表、处理反馈意见表等。
38、标准:河道水体基本清洁,河水无明显异味。
工作要求:
●定期对河道水面进行打捞清理,建立河道清洁管理专职队伍。
●保持建成区内河道水面无飘浮物。
●河道两侧无乱堆、乱倒、乱种现象。
●资料:专职队伍名单、工作措施、制度等。
39、标准:城市住宅区建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设施完好率达90%。
工作要求:
●居民区内公用电话、邮箱、路灯、下水道、菜场等服务设施(场所)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资料:辖区居民人口数;各类服务设施的统计表,维修记录等。
40、标准:城市具有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各类绿地布局合理。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布局图(表)。
41、标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绿化总面积,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等相关统计资料。
42、标准: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高于95%,道路绿化景观优美,主要干道建成2-3条园林景观路。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城市道路绿化统计资料、报表等。
43、标准:公园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公园数、占地面积、绿化面积相关台帐资料。
44、标准:江河水体沿岸绿化良好。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逐一落实。
●资料:沿岸绿化情况相关统计数据。
45、标准:50%的市民居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其中新建居住区和新扩改建单位绿化达标。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新建居住区和新扩改建单位和实施意见按要求进行绿化。
●原有居住区和单位绿化达标率50%以上。
●资料:规划、建设、验收等相关统计数据资料。
46、标准:新建居民小区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率,老城区不少于25%,新城区不少于30%。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相关统计数据。
47、标准: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应尽义务的公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48、标准:城市公厕、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设施完好率达95%。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各种基础数据登记成册。
49、标准:城市各项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合格率达100%。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制度、统计表、责任书等。
50、标准:居民生活垃圾实施袋装化,袋装化率不低于95%;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相关统计数据。
51、标准: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认真抓好健康教育工作,形成健康教育网络。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活动方案、计划、总结、教育培训记录。
52、标准: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现场考查居民《健康知识问卷》合格率达75%。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考察记录等。
53、标准:市民健康行为形成率随机检查达80%。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抽查记录等。
54、标准:广泛进行控制吸烟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100%贴有禁烟标志,并有效禁止吸烟。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活动通知、方案、措施。
55、标准:机场、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按有关规定设有专门吸烟室。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吸烟室位置图。
56、标准:城市"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措施、总结、会计数据等。
57、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城市地面水质达标率大于85%。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相关检测报告。
58、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中的标准限值。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
●资料:检测报告等。
59、标准: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达到三级标准或大气悬浮微粒年平均值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值达到二级标准。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加强环境监测,严格控制空气质量3项指标。
●资料:数据统计表、报表、措施、工作记录等。
60、标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环保"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检查制度、措施、检测报告等。
61、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市规定的范围之内,所有工业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相关统计数据等。
62、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8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实施和方案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相关统计数据等。
63、标准:两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工作要求: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资料: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等。
64、标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建设的各项经济政策。
工作要求:
●制定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五个一"工程卓有成效。按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料:获奖情况、表彰文件、统计数据等。
65、标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达标,教育内容、设施、人员、经费四落实。
工作要求:
● 制定并下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请、认定程序。
● 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量达标。

制定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积极配合爱国主义等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开展。
● 资料:管理办法、数量情况、四落实情况、记录。
66、标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广泛经常;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普遍开展;立足岗位,争做贡献等基层活动富有成效。
工作要求:
● 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组织机构。
●开展教育活动正常,主题鲜明,形式多样。
● 资料:机构人员名单、活动方案、总结、教育资料、相关记录。
67、标准:精神文明标志性工程落实,城市建有剧院、影院、新华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
工作要求:
● 有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
● 剧院、影院、新华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等功能完善,设施配套。

剧院、影院、新华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管理科学、规范,正常发挥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
● 资料:内部基本概况、设施改造情况、使用情况、管理办法。
68、标准:城市建有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群众艺术馆、体育馆(体育中心)等群众文化体育场所。
工作要求:

青少年宫或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群众艺术馆、体育馆等场所设施齐备,正常开展活动。
● 制定活动计划。
● 各活动场所制定管理办法。
● 资料:活动记录、管理办法,设施改造使用情况。
69、标准:城市建有广播电视中心、新闻报业中心、宣传培训中心等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建筑。
工作要求:
● 各类中心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
● 各类设施完好,运作正常。
● 资料: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计划、总结、设施改造情况。
70、标准:新闻媒体开辟创建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富有成效。
工作要求:
● 新闻媒体安排专职对口报道记者。
● 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报道文明城市创建情况。

市中心地带和主要路口文明城市专项宣传牌不少于10处,宣传内容丰富多彩,营造浓厚氛围。
● 资料:专题专栏、宣传牌设置图片、创建情况音像资料等。
71、标准: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100%。
工作要求:
● 建立覆盖普及情况等数据统计系统。
● 建立专职保养维修人员队伍。
●资料:数据统计、维修情况记录。
72、标准:县(市)、乡(镇)有线电视光缆联网达到100%。
工作要求:
● 制定联网工作计划、方案、措施。
● 制定联网分布图表。
● 资料:工作计划、方案、分布图。
73、标准:城市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5%,郊区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60%。县(市)、乡(镇)广播电视台(站)机房设备达到国家技术标准。
工作要求:
● 有线电视管理机构健全。
● 有线电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合理。

县(市)、乡(镇)广播电视台(站)机房设备完好,达到国家标准,运作正常。
● 城市有线电视入户率超过85%,城郊有线电视入户率超过60%。
● 建立有线电视入户情况台帐。
● 资料:机构人员名单、设备完好率情况、有线电视入户情况统计。
74、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出版物(含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内部资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管理。坚持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切实加强反盗版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出版物市场,规范出版物市场运行。
工作要求:
● 制定打击盗版工作行动方案并建立专业执法队伍。
● 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规范管理机制。
● 定期开展"扫黄"、"打非"整治行动。
● 资料:领导小组名单、方案、总结、分析。
75、标准:各类印刷企业符合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建立健全五项管理制度。
工作要求:
● 制定印刷企业的具体管理办法。
● 印刷企业达标情况一览表。
● 加大对印刷企业管理监督力度,定期检查,使95%以上企业达标。
● 资料:《条例》、《规定》、一览表、记录。
76、标准:新华书店中心门市部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精神文明示范窗口标准》,城市人均购书水平(不含学生课本)在省内同类城市处于前列。
工作要求:
● 加强对有关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 建立城市人均购书情况统计网络,准确统计年人均购书量,并进行有效分析。
● 科学合理使用统计指标体系。
● 资料:统计相关数据。
77、标准:党委和政府重视科技工作,并有效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工作要求:
● 成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 制定科技、科普工作行动计划、方案。
● 每年全市性科技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 资料:领导小组名单、计划、方案、会议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记录。
78、标准: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健全,职能发挥情况好。
工作要求:
● 建立科技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
● 制定科技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 资料:人员名单、实施细则、工作总结。
79、标准:本级科技三项费用落实,占当年财政决算支出达一定比例,并逐年增长。
工作要求:
● 本级科技三项经费占当年财政决算支出不少于1.5%。
● 资料:立项费用明细单。
80、标准:建立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每年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暨省科普宣传周活动,其他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工作要求:
● 每年召开科普联席会议1次以上。
● 积极组织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 制定科普活动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 资料:制度、方案、计划、活动记录。
81、标准:科技效益明显。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16%以上;万人授权专利数1.5%以上;效区和县(市)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95%以上。
工作要求:
● 参照目标责任要求执行。
● 资料:相关数据。
82、标准: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到省规定标准。
工作要求:
● 加快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尽快达标。
● 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到省规定标准。
● 资料:分布资料、情况资料、改造记录。
83、标准:学龄前儿童三年入园率达到95%,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毕业率达100%。
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加强对幼儿教育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各县(市)区重点建设2-3所示范幼儿园。
●各乡镇至少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并保证乡镇幼儿园公办性质。
●资料: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84、标准: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分别达到99%、99%、98%以上,特殊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大力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满足升学要求。
● 资料:情况统计,记录。
85、标准: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拥有省级标准以上重点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高级中学各1-2所,建有职教中心,形成合理布局。
工作要求:
● 按照国家、省关于普职比例分布要求执行。
● 初中升学率达到75%以上。
●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布局合理。
● 资料:高中、职高分布情况统计、重点高中数量、升学率。
86、标准:每个乡镇建好1所合格成人教育中心校,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40%。
工作要求:
● 设立从业人员培训机构。
● 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教育方案。
●对从业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
● 资料:组织机构、计划、课程表、教案。
87、标准: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9年以上,城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12年以上。
工作要求:
 ● 建立扫盲组织机构。
● 开办设施齐全的扫盲学校(含农民夜校、市民学校)。
● 制定扫盲规划和教育措施。
●有效实施扫盲教育。
● 资料:机构人员名单、课程表、教育方案、统计资料。
88、标准:城市所辖区域每万人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少于350人。18-21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达15%以上。
工作要求:
● 制定成人教育达标实施方案和措施。
● 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提高城市文化程度。
●资料:实施方案、措施、自考情况统计、总结等。
89、标准:建有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97%、91%和75%以上。
工作要求:
●制定在职教师培训计划、方案,对教师学历教育实施激励政策。
●建立师德评价体系。

制定教师管理办法,有一支师德修养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且学科、年龄结构合理。
● 杜绝体罚学生。
● 资料:计划、方案、细则、办法。
90、标准:教师住房成套率达到90%。
工作要求:
● 贯彻落实《住房改革制度》。
● 制定相应措施,改善教师住房条件。
● 资料:相关文件、教师住房统计资料。 
91、标准:文化建设列入党委政府任期目标,有规划、能落实;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有保证,并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工作要求:
● 制定文化事业建设规划、计划、目标、措施。
● 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落实。
● 资料:规划、计划、方案、措施、制度、文件。
92、标准:积极开展文化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工作要求:
●制定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措施。
● 加大创建力度,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各项指标达标。
● 资料:创建工作规划、方案、措施,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奖牌等。
93、标准: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街道文化活动繁荣活跃。省辖市或县(市)年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10次以上。
工作要求:
● 农村乡镇、城市社区、街道的文化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 大型群众文化广场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 资料准备: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图片、音像。
94、标准:市、县(市)图书馆达到省文明图书馆标准,全市公共图书馆(室)藏书达到人均0.6册,市馆年购新书5000种,县(市)图书馆年购新书不少于5000册。
工作要求:
● 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图书馆活动。
●与学校、企业等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 资料:相关数据资料。
95、标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达全国二级馆标准,各类文化娱乐场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年开展大中型、有影响的特色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
工作要求:
● 积极开展创建达标群艺馆活动。
●整合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各场馆优势,为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服务。
● 资料:活动计划、方案、总结。
96、标准:建有专业或业余艺术团队(包括少儿、老年文艺团队),实施精品战略,艺术生产成绩显著。
工作要求:
● 积极开展艺术创作活动,每年自创一批文艺作品。
●年度获得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授予奖项5项(县(区)3项)以上。
● 资料:团队名称、计划、方案、文件、活动记录。
97、标准:基层文化站建设达到省群众文化先进县(市)中对乡镇文化站的标准;75%以上乡(镇)有影剧院;文化站、影剧院正常开展活动。
工作要求:
● 文化站、影剧院建设、管理、达标方案,文化站、影剧院建设达标。
● 75%文化站开展阵地活动达10项以上。
● 影剧院每年举办活动不少于4次。
●加大对县(市)区的考核力度,全面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 资料:达标活动方案,阵地活动项目、活动记录。
98、标准: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管理有序,制止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的传播和泛滥。
工作要求:
● 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
●制定文化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定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 对文化市场经营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相关法规、法律知晓率达100%。
● 资料:制度,检查情况、处理违规经营者记录、整治行动方案、活动记录。
99、标准:能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关系,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工作要求:
● 制定保护文物规划、措施。
● 杜绝严重破环或损坏文物现象。
● 各类文物登记准确,保护责任到人,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 资料:规划、措施、责任书等。
100、标准: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建立健全。
工作要求:
● 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机构,形成网络。
● 建立国民体质测评系统并正常开展工作。
● 资料:组织机构,相关数据统计资料。
101、标准: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周活动;建有一个以上全民健身工程;晨(晚)练健身点不少于50个。
工作要求: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周活动。
● 实施建设全民健身工程。
● 居民晨(早)练健身点不少于50个。
● 资料:计划、方案、措施,位置、规模等数据。
102、标准:有健全的体育协会和群众体育指导网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人数的40%。
工作要求:
● 资料:机构(文件)、流程图、调查统计数据。
103、标准:有业余体校和体育中学,体育训练形成多渠道网络。
工作要求:
● 建立业余体校和体育中学。
● 聘请专职或业余的各类教练。
● 资料:体校的数量、分布及教学情况。
104、标准: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到卫生部部颁标准;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工作要求:
●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符合标准要求。
● 资料:网络图。
105、标准: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工作要求:
●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 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
● 资料:检查记录、处理处罚记录等。
106、标准:有完善的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工作要求:
●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 建立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 资料:编办批文、经费预算批文。
107、标准:以县(市)为单位,江苏省初级卫生保健合格乡镇达90%。
工作要求:
●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实施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一落实。
●  大力开展初级卫生保健乡镇合格创建活动,严格申报审查制度。
●  资料:检查措施、活动记录、相关数据、制度文件等。
108、标准:逐步构建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依法行政、信息管理于一体、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城市基本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机构、人员经费得到落实。育龄夫妇普遍享有较好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优质服务率达80%以上。计划生育率城区为年均98%以上,农村为年均95%以上。
工作要求:

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确保城区指标不失分。
●开展专项治理,消除城区计生管理空挡,维护正常生育水平。
●足额发放奖励扶助金,依法发放计生奖励金。
●开展救助计生特困家庭活动。
●"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卡"发放率100%。
● 各项指标达标。
● 资料:组织机构、工作措施、活动记录、计生档案台帐、各项指标数据。
109、标准:加强城市立法工作,城市治安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工作要求:
● 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社会治安管理法规。
● 治安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办事。
● 治安管理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 资料:治安管理的法规政策、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记录。
110、标准:实行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
工作要求:
●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 建立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监督制度。
● 资料:方案、计划、贯彻意见等。
111、标准:认真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工作要求:
● 逐级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
●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检查实施办法。
● 资料:规划、计划、责任书、考核工作方案、措施、结果、奖惩情况。
112、标准:切实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作要求:
● 建立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领导机构。
● 制定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考核管理办法。
● 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检查方案和管理办法。
● 资料:机构计划、方案、标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总结。
113、标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见义勇为蔚然成风。
工作要求:
● 社(小)区、村镇建有义务治安巡逻队。
●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
● 保卫人员经过培训上岗,有上岗证。
● 建立见义勇为基金。
● 资料:制度、上岗证、基金登记情况。
114、标准:保持社会稳定,各种不安定因素能够及时得到化解。
工作要求:
●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 建立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度工作方案和措施。
● 开展宣传教育、打击、防控活动。
● 资料:工作制度、机制、人员、经费等文字、音像资料。
115、标准: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健全。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95%以上,房屋出租户审核登记率和《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95%。
工作要求:
● 建立流动人员管理机构。
● 制定流动人员管理登记发证制度和措施。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 资料:机构(文件)、制度、责任书、台帐资料。
116、标准:不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无群死群伤等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要求:
● 制定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 控制群体性治安案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 资料:预案、计划、方案、措施。
117、标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率持续平稳。
工作要求:
● 刑事案件实际案件增幅控制在10%以内。民警人均破案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制定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发案率持续平稳。
● 资料准备:机构人员名单、措施、统计资料。
118、标准:社会治安防范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健全。
工作要求:
● 建立群防群治组织领导机构和群防群治社会工作网络。
●制定群防群治活动规划、计划、措施。
● 创"三安"工作达标。
● 资料: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措施。
119、标准:"110"报警服务体系覆盖全市,运转畅通。
工作要求:
●"110"报警服务体系健全。
●建立各级联动网络。
●不推诿、不扯皮,有警必出、处警迅速、处理得当。
●资料:建立接处警台帐资料。
120、标准:民事纠纷激化而酿成的恶性刑事案件下降。
工作要求:
●民调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调解网络。
●民调工作成效显著,民转刑案件逐步降低。
●资料:相关台帐资料归档备查。
121、标准:城市各主要交通干道和车站等服务场所管理、指挥有序,无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违反交通规则现象。
工作要求:
●实施"六进工程"、"文明交通工程"、"畅通工程"有组织、领导、措施、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广泛,成效显著。
●交巡警文明执勤、管理有序。
●无闯红灯、随意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现象。
●资料:"六进工程"、"畅通工程"、"文明交通工程"活动相关台帐。
122、标准:市内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平稳。
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清晰、规范、设施完好。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处置率100%。
●各项记录清晰,处理公正、公平。
●资料:建立规范的交通事故处理台帐。
123、标准:城市消防措施落实,火灾形势平稳,无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工作要求: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建立健全消防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火灾发生数、经济损失数逐步下降。
●火警电话畅通,出警迅速及时。
●资料:城市消防规划、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工作记录、台帐资料等。
124、标准:制定、实施依法治市规划,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工作要求:
●制定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有贯彻落实的制度措施。
●建立健全依法治市的工作网络和各项制度。
●资料:规划、工作网络、制度措施、总结等。
125、标准:认真落实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体系健全,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工作要求:
●普法教育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有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定期分析普法形势,普法网络健全。
●每年开展较大规模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资料: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等。
126、标准:市民初步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工作要求:
●定期对市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进行调研分析。
●制定改进提高措施。
●资料:方案、措施、宣传资料 、总结等。
127、标准:营运客车在规定区域上下客,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
工作要求:
●严格控制客运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指定机动车上下客站点。
●停车站(场)、营运车辆整洁。
●严禁倒客、甩客现象的发生。
●各项管理制度公开。
●资料:站、场、点分布图、规章制度。
128、标准:公共(长途)汽车、飞机、火车、轮船港站管理和治安秩序良好,倒卖车(船)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要求:
●制订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定期联合开展打击倒买倒卖车船票的整治活动。
●长途客运站各种标识明显,管理有序。
●资料:行动方案、措施、规章制度、活动总结。
129、标准:路政设施完好,路标、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齐全配套,美观实用,示意作用明显。
工作要求:
●制定路政设施维护管养的规章制度。
●损毁的路政设施要及时维修、更换。
●资料:施工方案、维修记录。
130、标准:城市区间形成畅通、便捷的交通道路网络。
131、标准:市(县)道区间全面开通二级以上公路,镇村公路面灰、黑化率达95%。
工作要求:
●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
●不断提高建设标准,确保达标。
●资料:统计报表
132、标准:市区主要航道达到维护等级标准,确保航道畅通。
工作要求:
●通航保证率高于90%。
●航标正位率高于99%。
●航标发光率高于98%。
●加强航道建设,不断提高通航标准。
●加强对过往船舶管理。
●及时修复损毁航管理设施,保证安全畅通。
●资料:提供航道畅通达标资料。
133、标准:城市所辖区域建有快速通道系统,形成城市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工作要求:
●搞好区域交通规划。
●提高现有公路等级标准,形成体系。
●资料:规划、方案、统计资料。
134、标准:城市电网供电能力能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工作要求:
●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用电高峰应急预案。
●改造城乡电力设施,提高供电能力,保证各类用电需要。
●资料:方案、相关统计数据。
135、标准:电压合格率高于95%;供电可靠率大于99%;电网调度达到自动化标准。
工作要求:
●搞好电力设备保养维护,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平。
●资料:各项基础设施资料,机关教育、培训档案。
136、标准:2001年末城市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18%,满足每一城市住户安装电话需要。2001年末移动电话全地区普及率为12%。
工作要求:
●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满足市民装机需要,不断提高通信质量。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
●资料:基础数据、行风建设、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奖惩措施。
137、标准:城市广告、新闻媒体、宣传画廊、招牌、店牌、标语牌等使用的语言文字必须清晰、规范、文明。
工作要求:
●严格广告审查审批程序。
●定期检查,纠正不规范、不文明画面、用语、用字。
●破损的及时督促更换。
●资料:有城市广告的统计数据、检查总结、整改措施。
138、标准:各类活动及各种会议(运动会、文艺演出、商品交易会及各种竞赛)用字符合规范标准,随机检查不规范用字不超过10个。
139、标准:按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市场,经营入室。经营摊贩、摊点管理规范,卫生整洁。
工作要求:
●合理设置市场。
●杜绝店外经营和移位经营。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公开。
●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诚信经商、守法经营。
●有效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资料:市场分布图、活动方案、评选结果、规章制度。
140、标准:公益广告不少于各类广告总量的10%。
工作要求:
●城区干道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并达到该路段广告总量10%。
●严格执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在批准各类商业广告的同时,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加强广告管理,各类不规范、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不予发布。
●广告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积极开展公益广告设计大赛。
●资料:广告统计数据,审批文件、制度、活动方案、总结。
141、标准:城市商业网点及公用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方便群众。
工作要求:
●合理建设城市商业网点,优化布局。
●公用服务设施配套,为市民提供周到便利服务。
●提高商业服务水平,实行服务承诺制。
●坚持开展打假治劣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流通领域源头管理,防止伪劣商品进店堂、上柜台。
●公布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处理群众投诉。
●服务员挂牌上岗。
●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资料:规划、制度、投诉记录、处理结果、反馈情况等。
142、标准:城区商店(场)商品质量、服务水平的投诉率在5‰以下,投诉处理率达100%。
工作要求:
●制定投诉接待、处理相关制度并设专(兼)人员负责。
●各项规章制度公开。
●资料:群众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投诉记录及处理反馈情况记录。
●投诉登记表,处理反馈表。
143、标准: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婚事新办,形成风气。
工作要求:
●严格婚姻登记的规章制度。
●制定新《婚姻法》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活动。
●提倡婚前检查。
●资料:规章、规划、计划、活动记录。
144、标准:火化率达到100%;无骨灰装棺土葬,城市近郊和主要公路两侧无乱建坟墓现象;城市公墓按规定兴建,无非法公墓。
工作要求:
●加强公墓、火化场建设。
●做好平坟还田工作,及时清除乱建坟墓。
●做好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
●资料:统计数据、活动方案、工作总结。
145、标准:城市社区有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青少年和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警务室、宣传栏、公示栏和全民健身点。
工作要求:
●各类活动室、服务站、警务室应配备齐全,软硬件达标,有场地、人员、经费,活动开展正常。
●健身点设施齐全,方便群众活动。
●宣传、公示栏定期更新,保持整洁,并位于醒目位置。
●资料:各类活动基础档案。
146、标准:街道、社区分别建有一定规模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其中公益性、福利性服务项目不少于50%。
工作要求:
●各街道、社区分别应建设不少于30m2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
●完善社区的服务设施建设,方便居民群众。
●不断拓展服务项目,为弱势群体搞好服务,突出公益性、福利性项目。
●资料:社区管理和服务基础台账。
147、标准:社区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稳定,志愿者队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居民社区意识较强。
工作要求:
●每个社区都建立1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和1个青年志愿者服务站。
●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活动。
●积极开展定点帮扶活动,为弱势人群排忧解难。公益性、福利性不少于40%。
●充分发挥社区市民学校的作用,对社区居民进行"社区是我家"教育活动,增强社区意识。
●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规章制度上墙。
●街道(小区)志愿者服务队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有人员、场地、活动、组织。
●资料:志愿者队伍数量,人员花名册,志愿者服务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统计等。
148、标准:"双拥"工作组织健全,措施扎实,宣传有力。
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
●定期进行国防教育。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军民共建活动。
●落实对军人军属优抚的各项政策措施,解除后顾之忧。
●资料:工作意见、措施、活动计划、总结等整理归档。
149、标准:创建"双拥模范城市"成效显著。
工作要求:
●获得的"双拥模范城市"证书、匾牌和相关活动资料齐全,妥善保管。
●每年选树1-2名"双拥模范"先进典型。
150、标准: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因工作业伤亡人数控制在指标以内;工伤保险面达到90%。
工作要求:
●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开展成效等。
●安全生产有组织、领导、机构、措施,工作落实。
●各类安全标志清晰、醒目。
●资料:措施、机构、计划、总结等。
151、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失业保险面达95%;医疗保险面达85%。
工作要求: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00%社会化发放。无拖欠养老金等现象发生。
●提高社会保险的比率,做到应保尽保。
●生育保险面90%。
●资料: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各种统计报表材料汇编成册。
152、标准:关心群众生活,积极组织和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再就业率不低于45%。
工作要求:
●制订再就业工作计划。
●再就业服务体系健全,管理服务工作达到省要求。
●有就业培训教育场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办班计划。
●对失业者加强教育和技能培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提高再就业率。
●资料:意见、计划、方案、培训记录等。
153、标准:城市领导班子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协作,公正廉洁,开拓进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意识强。
工作要求:
●党政一把手能亲自主持制订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计划。
●分管领导能较好地完成所分管的创建工作。
●其他领导能积极关心、支持创建工作。
●制定创建文明城市规划、活动计划。
●建立创建组织机构。
●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扎实。
●创建范围浓厚,做到全民参与。
●资料:文明城市创建会议,活动材料,领导机构文件,党委政府研究创建会议纪要等。
154、标准:城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各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总结、表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工作要求:
●党委、政府召开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的会议,每年3次以上。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资料: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评比表彰文件、会议记录。
155、标准: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专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狠抓落实。
工作要求:
●党委、政府专门制订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正式行文。
●有关部门能根据创建计划抓好督促、检查。
●资料:党委政府下发的实施意见。基层责任部门开展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
156、标准:每年定期组织文明城市的创建交流和督促检查活动。
工作要求:
●坚持日常工作与集中活动相结合,定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重大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文明城市创建有督促检查,有贯彻落实。
●举办创建培训班,交流创建经验。
●资料:文明城市创建交流会议材料。督查工作方案、总结。培训班次数、参训人员名册、经验交流文章。
157、标准:建有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创建指挥部),统一指挥创建工作。下设专业工作组或常设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各项创建工作。
工作要求:
● 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创建指挥部),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到位。
● 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建立创建文明城市专业工作组。
● 创建文明城市任务责任明确。
● 制定下发创建文明城市常规工作和集中活动安排。

资料: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文件)、会议记录、专业工作组人员名单、任务分解表、实施意见、方案等。
158、标准: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其办事机构,按省有关要求做到编制、人员、经费、车辆、办公地点等五落实。
工作要求:
●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 组织策划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 各级文明委组织健全,文明委办事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五落实"。
● 资料:方案(文件)、文明委成员名单(文件)、经费台帐、编制方案。
159、标准:创建经费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工作要求:
●日常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计划。
●有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
●有其他创建活动的专项经费。
●资料:能够提供财政相关拨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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