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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一代新沂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两个率先”培育新一代新沂人的“基础工程”。各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新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以培育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一代新沂人为目标,突出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关键环节,实施“学校育人”、“团队育人”、“家庭育人”、“活动育人”、“基地育人”、“环境育人”六大工程,落实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47件实事,推动思想道德建设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生活现实和群体特征,促进全市广大青少年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一)“学校育人”工程
    1、构建分层施教的德育课程体系。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特征,突出课程设置的层次性,在小学分别开设《品德与生活》课和《品德与社会》课,在初中开设《思想品德》课,在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学中明确德育的目标要求。改革德育课程教学方法和形式,提高教学效果。组织编写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优秀德育辅导读物。开设“名师名家讲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全市小学中高年级至高中开设道德实践课,确保初中学生每年2 0天、高中学生每年3 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完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评机制,制定《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评比细则》,组织评比表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确保中小学每学期专题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青春与法同行”、“模拟法庭”等专题教育活动,完善城乡法制教育体系,控制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
5、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环境秩序井然,严防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强化“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每年开设一堂禁毒教育课,及时发放反毒品、反邪教的宣传资料。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市卫生局、市关工委
    6、广泛开展“科技传播行动”、环保教育行动、开展“科普四季风”、“环保教育活动”“科普活动一日游”“绿色学校”等活动,组织开展“科普特色学校”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引导和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充分发挥“科普活动基地”作用,各镇都要建立“科普活动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
    7、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力争开办市“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市教育局要定期培训心理健康教师,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心里咨询辅导。有条件学校都要建立青少年心理辅导室(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咨询员),实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员资格认证制度,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一律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电信局、市广电局
    8、完善高中新生入学军训制度。军训时间不少于7天。军训内容除队列训练外,要增加军事知识和国防知识的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定我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职业道德轮训计划。完善班主任选拔和培训制度,德育管理干部培训纳入干训系列。定期对青年教师进行班主任岗前培训,对优秀班主任进行必要的提高培训。适当增加班主任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l 0、每三年市文明委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表彰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二)“团队育人"工程
    11、建立中小学团队建设“三纳入”工作体系,即:把团队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和督导范畴,纳入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机制,纳入办学质量的评估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和考核意见。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
    l2、加强中学团校、业余党校建设,健全在中学生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机制。各中学都要有独立的活动和培训阵地,中学团校每学期活动不少于2次,业余党校每学年活动不少于2次。配备优秀师资队伍,将中学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纳入正常的师资培训渠道。每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中学团校、业余党校和优秀团务工作者。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教育局
    13、组织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大法工委
    1 4、推进“四进一助”(法律维权、文明行为、道德实践、爱心奉献进社区,帮助进城务工家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选派优秀教师到社区担任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员。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社区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妇联、市司法局
    (三)“家庭育人”工程
15、落实《新沂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和《新沂市2001-2005年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2005年筹建全市家长学校总校,负责对各级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和管理。2004年调研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2005年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办法,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家庭教育基地和一支教育队伍。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机关工委
    16、组织开展争创“示范家长学校”活动,在“十五”期间建立1所以上省级示范家长学校。创建亲子中心、母亲课堂等社区亲子教育基地。每年组织开展争创“五十佳”活动,即:“十佳小帮手”、“十佳小标兵”、“十佳小卫士”、“十佳小伙伴”、“十佳小主人”。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
    17、深入实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及残疾未成年人的入学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制定提高其入学率的专项计划。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18、开展家庭教育“双合格”活动。以“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推进家庭教育“五个一”建设,即:推荐一批家庭教育丛书,推广一批亲子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创建一批家教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基地,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树立一批“双合格”活动优秀典型。
    牵头单位:市妇联
    19、依托企业、社会资源开办企业“父母课堂”、“父母学校”。宣传家庭教育新理念,号召职工争当合格父母。把家庭教育成效评估纳入“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和“文明职工”评比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总工会
    (四)“活动育人”工程
    2 0、结合我市“全民创业奔小康、全面创新促发展、全市创优争一流”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新沂精神伴我成长”、“创业创新我能行”等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新沂精神,培育新一代新沂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2 1、加强民族传统美德和爱国主义教育。以“民族精神代代传"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日”等活动。发掘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利用各种法定节日、重要人物和重要事件纪念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文体局、市妇联、市关工委
2 2、实施“青少年金诺诚信工程”。组织开展“创建诚信校园,培育诚信师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新沂市《市民守则》,在未成年人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2 3、抓住“四入一式”(入学、入队、入团、入党以及1 8岁成人宣誓仪式)重要时机,组织主题班会、队会、团会,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2 4、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学年至少读一本好书、看一场有教育意义的电影、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观一次教育场馆、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文体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2 5、继续推进“雏鹰争章”活动,重点开展有新沂特色的“双五小”活动。即:开展“红领巾”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争当“五小”(小讲解员、小保洁员、小保安员、小记者、小宣传员)志愿者活动和日常学习生活“五小”(在家做父母的小帮手,在社会做文明礼貌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同学的小伙伴、在公共场所做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主宰自己的小主人)实践行动。各学校每年都要组织2—3次中小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妇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2 6、  每四年举办一次少儿艺术节。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团市委、市文体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联 
  (  五)“基地育人”工程
 2 7、建设我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05年建成一座青少年活动中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市委、市计经贸委、市财政局
2 8、筹建新沂市少儿图书馆。在市图书馆中设立少儿专用图书室(少儿图书分馆)。“十一五”期末,实现建成市少儿图书馆的目标。有条件的镇中小学图书室建成率达100%。镇文化站都应设立少儿阅览室或少儿专用书架。十五期末,计划全市创办镇农村儿童文化园3个。
牵头单位:市文体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市计经贸委、市财政局
29、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命名第三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3 0、清理整顿被挤占、挪用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建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市计经贸委、市财政局
3 l、市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市马陵山苏北大战纪念碑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行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免票,制定并实施对免费开放场馆的财政补贴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计经贸委、市史志办、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文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 六)“环境育人”工程
3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报道,市广播电视台、继续开设未成年人教育专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监督,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
3 3、做好中央、省、市少儿频道转播落地工作。开设我市儿童广播电视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大未成年人节目比重。利用寒暑假集中为广大青少年提供百部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净化银幕荧屏,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严禁播放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
3 4、加强少儿文艺作品创作工作。精心策划选题,创作一批未成年人的优秀读物和视听产品。在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中加大青少年获奖比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局。
3 5、筹建新沂文明网,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页,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网络文化阵地。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体局、市电信局
3 6、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网吧义务协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开展网吧社会义务监督工作的志愿者队伍。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文体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体局、市关工委、市电信局
 3 7、推进和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绿网工程”。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建好校园网,开展“绿色网吧”试点工作。组织网上读书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电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3 8、加强网吧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净网风暴”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黑网吧。落实中小学校园周边2 0 0米内不得有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等三项规定。增强执法检查力量,实行片区包干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电信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关工委
 39、推进网络净化工作,年底建成全市计算机监管体系,坚决杜绝黄色网站,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手段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电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关工委
 4 0、开展“扫黄打非”和“五项重点整顿”。重点对黑网吧、街头色情广告、学校周边环境、儿童用品市场、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进行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体局
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
局、市公安局、市电信局、市工商局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4 1、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文明委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各镇党委及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协调组织。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4 2、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议事制度。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突出问题,总结基层经验,部署安排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4 3、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牵头单位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共同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
4 4、市文明委作为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领导机构,应采取切实措施,从领导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充实和加强办事机构,确保把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落到实处。市文明办明确为正科级建制(增设一领导职数),并增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明办。
4 5、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有效落实本《办法》,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出现重大失误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4 6、各级财政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财力支持,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市财政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资金不少于1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对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场馆实行财政补贴、为少儿精神产品生产提供资助、开展培训表彰及课题研究等工作的经费。适时设立新沂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基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镇党委、市直各党委。
 4 7、制定有关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检查。市文明委或文明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每月汇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市文明办。依据考核细则,市文明办组织有关单位每年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专项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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